进了自己怀中。 “无妨,”沈琼动了动脚,“并没扭伤。” 裴明彻松了口气,将她扶正了,又特地嘱咐道:“仔细脚下。” 沈琼讪讪地笑了声:“我只是想四下看看,还能不能寻着当年埋酒的那棵树?若说起来,那算不算是你我的定情见证?” 她记着自己当年曾在那树上做过标记,可兴许是年岁太过久远的缘故,却是怎么都找不到了,正欲放弃之时,却听裴明彻道;“在这里。” 沈琼循声看去,果然见着了自己曾经刻下的标记,多年过去,那桃树长得比先前粗壮了许多,其上的刻痕也已经模糊不清了。 裴明彻笑问道:“下面还埋着酒吗?” 沈琼先点了点头,想了想后又道:“没有了。” 其实原本还有的,可她曾将树下的酒尽数挖出来,大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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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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