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枝中水更新时间:2025-09-21 23:19:29
主角随地大小演|喜欢装纯|有正宫没正攻先训狗,再修罗场万人迷且自知低等血族受vs表面傲慢内里疯批纯血f4攻第n版文案:作为低等血族的池重银在一所血族与人共存的学院学习。学院有四大纯血,简称f4,家世显赫,天之骄子。众血族趋之若鹜,化作斗兽,只想和祂们搭上一点关系,好青云直上。池重银从没想过会世界是一本狗血校园小说,一侧是泫然欲泣的人类主角,另一头是目中无人的f1。而他,则是那个在万众瞩目下被钦点成为f1贴身小跟班的,一个恶毒炮灰角色。池重银眉梢轻挑,含笑应下。当跟班的第一天,他捕获了f1其他跟班的心当跟班的第二天,人类主角看着他突然脸红……当跟班的第n天,f1在血族游戏开始前夕,蒙住双眼:“想贿赂我……一个吻可不够。”f2和他在狩猎中相对,缠斗间他瞄到对方下半身,确实资本雄厚。f3是个变|态男鬼,从他上任跟班第一天起,监视便如影随形。f4是个诗圣,天天琢磨写点情诗给他,看起来乖巧可人,实则阴魂不散。池重银知道,祂们的心底远比表面更火热难耐,随时都想把他吃掉。*血族有两个月亮。每当月圆,血族可能陷入血脉暴动,而异常躁动。某一天月圆夜,池重银强忍着情热,跌跌撞撞的敲响人类主角的房门。他只想礼貌问一句:能不能再给我咬一口,磨磨牙。结果开了门,人类主角却不见踪影。室内的氛围凝滞,几个血族分立其间。几缕稀薄的微光勾勒出他们的身形和脸庞。那非人如雕塑般的苍白的面容下,有一种更深层、更炽热的东西从内部猛烈灼烧。几乎要喷薄而出。有血族率先打破了死寂,声音异常耳熟:“他能满足你?不如找我。”池重银还没来得及寻找人类主角的身影,就被拽入一个火烧般的怀抱。灼热气息喷洒在耳畔,嗓音沙哑:“选他不如选我,他止咬器带了8年,根本不知道怎么吸血。”“我会教你怎么登上极乐。”祂们都以为这是他的初次,想将他占为己有。却见他抬头,新雪般的面容沾满潮红,碧眼漾着水波,吐息湿热。“他人呢?”霎时间,一片死寂。明明早就被情热折磨得神智不清。却还固执地念着那名人类。所有目光骤然晦暗,集中在那片唇瓣上。池重银毫不避讳,血族的本能让他渴求进食。他缓缓舔去唇边一丝锈红,喉结滚动,咽下属于自己的血液。浓郁的血腥味弥漫开。獠牙蠢蠢欲动。他眼波迷离,哑声重复道:“我渴了……他人呢?”血族把第一次“吸食”与“被吸食”,称作“初吻”。而祂们只挑选最美丽、最强大的同类作为初吻对象。ps:本质是贵族校园啦1.重(chong第二声)银和f4+人类原主角能干的全干了。2.f4和人类原主角都身心洁净,牙都是处男牙。3.羊是很重要的意象4.没副cp,除了已经订的5个攻和反派,其他配角基本单箭头,作者写主角的事都来不及,根本没时间写配角5.关注我们重银,不要让他演独角戏,做孤寡小血下一本《藏好人鱼尾巴》可以点收藏哦~ 被觊觎的低等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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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淮律在香山澳是位被高高捧起的贵公子。他宛如皎皎明月,尊贵到无人能触摸,也无人敢越界,温润像玉石,翩翩君子,绝世迷人。所以江枝也不可避免的喜欢上他,喜欢了近十年。终于处心积虑,费尽心机嫁给了他。只是婚后,他从未正眼看她,也不爱她。婚后第三年,她在新闻里看见他的白月光回国,照片里他的眼神炙热,她从未见过那种满腔爱意的眼神。江枝终于选择放弃,捂不热的心,她决定不捂了。她拿出离婚协议书递给周淮律的当晚,男人西装革履,居高临下的睨了离婚协议书五个大字,只问离婚?是有什么新的安排?他不问她为什么离婚,而是问她有什么新的安排。江枝就知,他从未视她为妻子。见他爽快签字,仿佛对他而言,她是一块烫手山芋。这一刻,江枝彻底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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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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