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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8章
“今日就让你尝尝不一样的东西。”
周凌枫说着,就悄然的从双鱼玉佩中掏出简易烧烤架。
他轻松地用功法点火之后,便喜滋滋地开始分割肉类,玩起了野外烧烤。
同时,他手掌一翻,几个小瓷瓶和油纸包便出现在手中。
“这是什么东西?”
宁轻雪好奇地看着这些瓶瓶罐罐。
“美味调味品。”
周凌枫直接卖了个关子。
他熟练地找来合适的树枝削成签子,将兽肉切成大小适中的块状,然后连在了一起。
“这肉需要用篝火旋转来慢慢熏烤更美味。”
周凌枫说着,没有像寻常那样直接架在火上烤,那样容易发黑。
宁轻雪看着他行云流水的操作,十分的好奇。
她自幼在浩然剑宗清修,饮食简单,何曾见过这般阵仗。
周凌枫将肉块穿好,刷上他特制的油脂,直接放在烤架上。
肉块发出滋滋的声响,油脂滴落火中,飘来了浓郁的香气。
“这也太香了一点。”
宁轻雪说着,竟有种说不出的可爱。
她看着周凌枫不停地翻动着肉串,外焦里,最后还在上面撒入各种自制香料,刹那间,一股前所未有的香气弥漫开来。
这香气比她闻过的任何食物都要诱人。
只是她最好奇的就是周凌枫为什么一直将这些东西带在身上,这不麻烦吗?
难道他是比萝莉还要热爱美食的吃货?
“熟了,你尝尝看。
如果要有牛羊肉的话应该更好吃。”
周凌枫将烤的金黄的肉串递给了宁轻雪。
其实在现代人的理念中,万物皆可烤,不管是昆虫还是食物,都有人喜欢。
宁轻雪也不客气,甜甜地咬上了一口。
褪去了剑仙弟子光环,她更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肉质鲜嫩多汁,香料的味道完美地融合了进去,口感远非这个时代的烤肉可以比拟。
“好吃,这味道实在太特别了,应该是你那些香料很神奇。
可惜萝莉那丫头没有这个口福了。”
宁轻雪也是十分满足的说道。
要是萝莉此刻也在这里的话,肯定会念叨不停,发誓要天天吃这样的美味。
听到宁轻雪提及萝莉,周凌枫也是好笑。
“没事,以后我将这些配方悄悄地教给你......”
“不过等你之后去了秦城郡,应该去感受一下真正的烟火气。”
周凌枫笑了笑。
夜晚的美食,让宁轻雪的心情格外开心了起来。
两人围着篝火,吃着两个人第一次的特别晚餐,也不由地拉近了距离。
宁轻雪虽然话不多,但神情明显柔和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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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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