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
笔尖落于纸面,在空白的画布上留下一道浅灰。
严清静静地坐在画架前,左手比划,右手持笔。
笔在他的手中,像交响乐指挥手里的指挥棒,先轻轻挥舞几下,随后便是连贯而细密的呈现。
构图,打型,扁平电缆,多少年的练习,画笔早已成了他的表达语言。
可今天,他握笔的手却有些颤抖,如同正式学画画那天。
在所有男孩都喜欢枪的童年,严清,最喜欢的是粉笔。
画一个在笑的太阳,便能驱赶阴天的烦闷。
画一只叽喳的小鸟,便能让自己有了朋友。
画一个温柔的女人,再画一个高大的男人,便能让父母回到身边。
后续内容已被隐藏,请升级VIP会员后继续阅读。
如果您已经是VIP会员,但还是看到这一段,请退出浏览器的阅读模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