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鹿人杏更新时间:2026-03-24 02:50:26
(架空民国+市井人家+前期谋生攒钱+后期发家致富)陈余开局被卖,利用巧智逃过被卖去妓院的悲惨命运后,结识神婆,学起了江湖手艺。在江湖老店学规矩、当镖师走江湖……钱赚了不老少,大家都夸:这人天生就是吃江湖这碗饭的!可江湖里的打打杀杀实在不能长远!当清末丫头变成了民国小民,陈余决定换一条路走。进高门做帮佣——虽然当帮佣说出去不好听,但有熟人帮衬,活少钱多还能长见识听八卦,最主要的是积攒下了人脉!洋店开起来,巧手妆造捧了星;厂子开起来,发家致富在眼前。当年全家人都瞧不起的“多余来的讨债鬼”就这么一步步在大城市扎根下来……接下来准备开的也是民国市井文,另有已完结民国小说一本、古代种田文一本,感兴趣的读者朋友可以点进专栏看一下哟~《民国女警日常》林佩玖穿越民国没两天,家里的顶梁柱父亲就给帮派大佬挡子弹挂了。和母亲一起搬到帮派安置点后,林佩玖打退叔伯,坚持拿着抚恤金供自己读书,成为整个巷子最特立独行的一员,众邻居指指点点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这样的出身读书又有什么用!”读完高小的林佩玖遇到警局改革,招收女警,报考后通过考核成为民国职业女性一枚,带着母亲在众邻居的羡慕下搬离了混乱、贫穷的帮派安置点,开启新生活。林佩玖想象中的职业生活——抓杀人犯、破大案子,成为民国奇探!林佩玖实际的职业生活——穿弄堂、爬阁楼、跟房东扯皮查户口!周旋于地头蛇、老鸨、人贩子之间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后,林佩玖发出尖叫——我读书就是为了不跟这些人打交道啊!我要立大功、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简单来说,就是民国小女警摸爬滚打的市井生活~《在民国当包租婆的日子》打工人苏云穿成民国一个有钱的年轻寡妇,想到未来的动荡,只觉日子朝不保夕,心一横决定今朝有酒今朝醉,享受一把纸醉金迷的富贵生活。突然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原来是穿书了,原身虽然只出现了一次,但书中借由女主视觉交代了原身命运——这个善良的女人受婆家庇护在战乱中生活还算安稳。苏云看着镜子里烫着波浪卷发、嘴唇涂得鲜红、浑身珠光宝气的自己欲哭无泪,早知道就苟住了!重新做回那个老实本分的寡妇也来不及了,再说苏云也过不了由奢入俭的生活了,思索过后,她决定换大腿抱!阔气的独栋小洋楼改一改,苏云顶住流言蜚语、自降房租、巧立人设,把原书中厉害的三个配角招租进来做房客。只是此时离原书开篇还有十来年的时间,日后的大佬们尚且十分稚嫩。家道中落的高级交际花、出身贫寒的新式职业女性、与家庭决裂的权贵千金,再加一个贪图享受、口风不佳的房东,一段因缘际会的奇妙生活就此展开…… 民国奋斗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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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穿越,达米艾尔爆改达米安。玩游戏被迫穿越的达米艾尔?哎不是,等等什么玩意儿?这还没完,达米好不容易说服自己做个合格合理冷酷莫得感情力量强大脑子好使所有人都满意的联盟少主第四代罗宾蝙蝠家第四个儿子也是唯一的亲儿子。达米安拿着了解不多的正世界剧情,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地同所有人对剧本(?)。塔利亚对他很满意。拉尔斯点了个赞。布鲁斯他表示很淦。他露出不赞同的眼神我没有养子。仅仅只知道主世界剧情的达米安?等等。有没有搞错,达米安盗版也就算了,整个世界都是盗版吗?!青春没有售价,盗版爆改韦恩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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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卿如尘一生,从不惧人骂她杀人如麻,无恶不作。唯独怕人骂她师徒不伦,败坏纲常。 她将风翎羽一手养大,教她读书辩礼,教她功法修行,教她爱这万物生灵。 却不曾想,有朝一日,初初长成的风翎羽跪在床榻上,握着她的手压在自己胸口泣道我爱师父,胜过世间万物。为何七十二宫主皆可,我就不行! 卿如尘蹙眉这于礼不合。 但魔之本性,还是让她败坏了伦常,开始和风翎羽不清不楚的纠缠。 只是因果报应,有一日风翎羽知道自己杀了她的父母。爱,化作了恨。甜,也作了苦。 最终风翎羽在她飞升大典上,与外人联手杀了她。 闭上眼随风散去的时候,卿如尘心想,一命换一命,她们两清了。 十七年后,卿如尘复生,再次见面风翎羽将她拽在身后,挡住前方的千军万马这个人,我要带回东林山。谁再进一步,杀无赦。 就这样,卿如尘被她带回来她们生活了数百年的东林山。这一次,风翎羽握着她的手,说要长相厮守。 卿如尘却不愿了姑娘,我不是你师父。 风翎羽拉着她的手,神色倔强可我偏要你做我师父。 卿如尘皱眉你这是强人所难。 我偏要强人所难。 她拽着卿如尘,将她拽入夜色深处,与她纠缠着,不辨天光,不理岁月,直至地老天荒。 两个疯批的爱情故事。 大的很疯,小的更疯,相爱相杀,彼此都清楚对方的痛点疯狂死戳的故事。 大概是一个我不是在你死后才知道我爱你,只是那时候以为没有你也可以走完这一生。直到你死去,我发现我行只单影,孤身一人了无生趣的故事。下本开这个我的带球老婆要登基 一句话简介一次意外标记白月光之后,我跑路十年,归来对方已有我娃且准备造反登基。 分化后为d等alpha的沈黎,是侯爵府有名的废物继承人。不过灵魂来自蓝星的她,在宅斗和参军之间,选择了遨游星际。 就在她计划大二军训逃离帝国那一年,意外发生了她标记了一个omega omega名叫楚清漪,传说精神力高达3s,人美心善,出身高贵,是帝国军事学院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也是帝国皇太女看上的太女妃。 烫手山芋! 幸好对方也没有让她负责的意思,三夜过后,沈黎拔腿就跑。不料她刚道别完,就被人一把抓住等等… 沈黎低头,看到一张完美到近乎妖孽的脸。对方抓着自己的军服,莹白的手指节泛红我有一部分公爵府的权限,我送你一程吧。 说是一程,结果楚清漪送了一程又一程。 眼见就要送回帝国了,沈黎打晕对方送到警察局,愉快地征服星辰大海。 — 十年后,一次意外跃迁,倒霉蛋沈黎被轰入了战场,被舰桥指挥官楚清漪一眼认出来,捞回战舰。 旧相识见面,一开始沈黎还挺开心的,直到某次楚清漪在她旁边接通一个视讯视频里,一个八岁左右的奶娃娃甜甜地喊妈妈。 沈黎看了一眼,瞳孔地震! 楚清漪笑笑,目光从光脑挪开看向她像吗?和你生的。 沈黎惊悚jpg! 但更惊悚的来了,楚清漪勾唇,妩媚一笑当年为了这个孩子,帝国王室可是闹翻了天。即使这样,新皇还是不死心,想让我成为她的皇后。 我讨厌这样。 楚清漪伸手,指尖落在沈黎惊恐的脸上,语气蛊惑所以,你要不要帮帮我 一起造个反? 这本主打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 一心翱翔宇宙的修理工alphax表面圣女内里妖孽的女王受omega...
印舟穿进abo世界,成了个空有一张脸,没演技没情商的花瓶alpha。黑粉身为Alpha长那么漂亮,一副欠标记的样,呵呵。原身最忌讳别人说他像omega,因为这个还酒精中毒没了。印舟穿来后,大大方方长得好看就该让全世界看到。他甚至接了个omega角色,身体力行地告诉黑粉,什么叫有演技能演O的alpha。片场,娱乐圈顶级Alpha顾青修气质温和绅士,很礼貌地对印舟说不好意思,这场需要咬你一口,放心,我会轻点。顾青修,所有omega的梦中情人,无可替代的alpha。从不在公共场合释放信息素,有着极强的自控能力。大家都说他的信息素肯定也是温和而包容的。印舟看着那张脸,掀起玩味的笑容,在暗处挑衅地拽着人家衣领顾老师,大家知道你的信息素其实很凶吗?后来,整个剧组感染信息素应激症,只能AO互相帮忙作临时标记。印舟见顾青修一直没找人,强忍不适撑着,将人拉到角落。故意说反正都是alpha,给你咬一口吧,只要你下得去嘴。还以为顾青修会暴躁,暴露本性。结果顾青修眸色深沉,反手将他压到墙上,尖牙擦过alpha的腺体一口咬了下去。就这么欠咬?印舟忍着腿软嘴硬敢不敢咬深点?剧一播就成为年度爆款,两人第一次合作就爆了一对cp。cp粉啊啊啊两个alpha演得跟真的一样,磕死了磕死了!剧粉印舟是个Alpha?卧槽演得也太绝了!AlphaO起来真没omega什么事。粉丝舟舟要A可A,要O可O,我粉了个神仙啊啊啊!!所有人疯狂求他们合作二搭。然后他们就真的二搭,三塔了,全网沸腾,这两个alpha怕不是来真的?!...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