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温昔更新时间:2026-01-11 11:15:35
【本文暗恋文/he】【已全文存稿】【下一本《别淋雨》文案最下专栏可收】“我喜欢一个人,希望他过得好。仅此,而已。”写完《小城》系列的最后一本书,苏杳接受记者采访。那天,记者问她创作此系列书籍的灵感来源。不知怎的,她突然没说官方话。她凝着采访室外稀疏的雨幕,坦诚道,“这个系列的作品灵感都源于一个男生。”“有段时间我睡眠质量差,整夜睡不着。拿起笔,想起的就是他高中时候的样子。其实在那之前,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也没有梦到他……至于《小城》。小城是他在十七岁的一个普通的周一描述给他的朋友他眼中的世外桃源的模样。”记者凝视着书籍里和主角有关的描写,生出无数好奇,望着眼前聚光灯下杏眼微垂的少女,挑了个最直接的问题试探:“那您要不要或者您这算不算告——”白。“不算,”苏杳笑了笑,知道记者要说什么。她选择打断且纠正他,于是她说,“当我写一个人,是在和他告别。”「所以——是告别,不是告白。」「当我写一个人,是在和他告别」「而那本书的主角是他」★那天的最后,采访结束,苏杳在采访室外的长廊上猝不及防的撞上一个人。那人穿黑色大衣,正用一双好看的瞳色极深的眼睛望着她。苏杳和他对视。他嗓音暗哑。他先说:“抱歉。”然后问,“我是不是来得有些迟。”★「我有时候也想我喜欢他什么呢?难过大于快乐的时候,我总觉得不值。」「当我觉得一个人特别,就总是爱把他的脸在我心里模糊化。模糊化又具体化又模糊化。时间久到我都想不起这张脸了,也不提起这个人。却还是觉得他特别。」「为他跑了很多城市。说是为他,其实为自己。」「梦到他恋爱,被窒息感吞噬。」「希望他幸福,别坎坷,也别难过。」「又一年过去了,我好像还是很喜欢一个男孩子。新的一年,希望不了。」故事的开头是遥远的他,故事的结尾是苏杳的他。★★★★★★★★★★★★★★★★★★★★★★★【预收《别淋雨》↓】和江一屿协议结婚前,林宿宛见过他两次。第一次在高考结束的那个夜晚,林宿宛第一百七十三次被母亲爽约。站在雨中等公交时,江一屿拿着一束雪绒花从她面前经过。少年穿黑色冲锋衣,戴黑色棒球帽,帽檐遮盖不住的那双清透的带着雾气的眼睛若有似无地从她身上掠过。公交即将来临,被淋了一身雨水的少年忽而折回,到她面前。“花要吗?”少年并没和她对视,看着她的发顶用随意干净的声音些许唐突地问她。-林宿宛第二次见江一屿是在公寓楼下的咖啡厅。江一屿是父亲给她找的联姻对象。看完婚前协议,林宿宛抬眸,猝不及防对上一双冷淡幽沉又莫名带着自嘲的桃花眼。“……”林宿宛一时不知如何开口,毕竟当年,她占过他很大的便宜。她用三十五块七从他手中买到一束稀有昂贵的花材。林宿宛不确定面前的男人是否记得当初的一面之缘,选择暂时装傻。须臾沉寂,装傻的女孩被饶有兴致的男人拖回七年前。男人压着声,嗓音倦懒,林宿宛听见他同自己翻旧账,低淡道:“还欠我十六块三的买花钱,怎么?是不准备还了?”林宿宛:“……”记性这么好是准备申请吉尼斯最佳记忆力吗。-婚后第二年的春天,林宿宛准备按照原计划和江一屿领离婚证。领证前一晚,林宿宛去参加朋友的生日宴。她给对方准备了还算隆重的礼物感谢他这些年的关照。在过去的近十年,她收到过这位朋友邮寄给她的很多把雨伞。朋友愣了一下,随即道:“江一屿还没告诉你吗?伞不是我寄的。”见林宿宛眸光疑惑,朋友解释:“因为你不记得他了,他只能用我的名义做这件事。”那晚的最后,林宿宛在餐厅门口撞上江一屿。男人安静站着,轮廓分明精致冷峻的脸一半氤氲在雨中,另一半隐没在光里。沉寂须臾,林宿宛走到他面前,把他手中没打开的雨伞接过来。“林宿宛。”“嗯?”“下雨天民政局不开门。”男人若有其事道:“明天还会有雨。”“……”见女孩沉默,江一屿收起自己的插科打诨,他喉结轻轻滑动,望着女孩的黑眸沉了又沉。又是须臾安静,林宿宛手中的雨伞被男人拿回,她看到他把伞撑开遮在她头顶,为她挡住风雨。那双好看的桃花眼望着她,叹了口气,跟她说:“你别淋雨。”朋友不久前说过的话在林宿宛耳边回荡:“你不喜欢雨天,常常丢伞,你准备到雨季多的城市读大学。或许只要伞足够多,就不会再被淋到。”那你呢?林宿宛看着把伞遮在她的上方自己却浑身湿漉的男人,想说:“明明最不喜欢下雨的是你。”-林宿宛:「我忘掉了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江一屿:「表白那晚,她用陌生的目光望着我,跟我说:“我认识你吗?”」「“我认识你吗”原来只是字面上的意思。」 是遥远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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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穿越,达米艾尔爆改达米安。玩游戏被迫穿越的达米艾尔?哎不是,等等什么玩意儿?这还没完,达米好不容易说服自己做个合格合理冷酷莫得感情力量强大脑子好使所有人都满意的联盟少主第四代罗宾蝙蝠家第四个儿子也是唯一的亲儿子。达米安拿着了解不多的正世界剧情,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地同所有人对剧本(?)。塔利亚对他很满意。拉尔斯点了个赞。布鲁斯他表示很淦。他露出不赞同的眼神我没有养子。仅仅只知道主世界剧情的达米安?等等。有没有搞错,达米安盗版也就算了,整个世界都是盗版吗?!青春没有售价,盗版爆改韦恩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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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中午十二点更新。卿如尘一生,从不惧人骂她杀人如麻,无恶不作。唯独怕人骂她师徒不伦,败坏纲常。 她将风翎羽一手养大,教她读书辩礼,教她功法修行,教她爱这万物生灵。 却不曾想,有朝一日,初初长成的风翎羽跪在床榻上,握着她的手压在自己胸口泣道我爱师父,胜过世间万物。为何七十二宫主皆可,我就不行! 卿如尘蹙眉这于礼不合。 但魔之本性,还是让她败坏了伦常,开始和风翎羽不清不楚的纠缠。 只是因果报应,有一日风翎羽知道自己杀了她的父母。爱,化作了恨。甜,也作了苦。 最终风翎羽在她飞升大典上,与外人联手杀了她。 闭上眼随风散去的时候,卿如尘心想,一命换一命,她们两清了。 十七年后,卿如尘复生,再次见面风翎羽将她拽在身后,挡住前方的千军万马这个人,我要带回东林山。谁再进一步,杀无赦。 就这样,卿如尘被她带回来她们生活了数百年的东林山。这一次,风翎羽握着她的手,说要长相厮守。 卿如尘却不愿了姑娘,我不是你师父。 风翎羽拉着她的手,神色倔强可我偏要你做我师父。 卿如尘皱眉你这是强人所难。 我偏要强人所难。 她拽着卿如尘,将她拽入夜色深处,与她纠缠着,不辨天光,不理岁月,直至地老天荒。 两个疯批的爱情故事。 大的很疯,小的更疯,相爱相杀,彼此都清楚对方的痛点疯狂死戳的故事。 大概是一个我不是在你死后才知道我爱你,只是那时候以为没有你也可以走完这一生。直到你死去,我发现我行只单影,孤身一人了无生趣的故事。下本开这个我的带球老婆要登基 一句话简介一次意外标记白月光之后,我跑路十年,归来对方已有我娃且准备造反登基。 分化后为d等alpha的沈黎,是侯爵府有名的废物继承人。不过灵魂来自蓝星的她,在宅斗和参军之间,选择了遨游星际。 就在她计划大二军训逃离帝国那一年,意外发生了她标记了一个omega omega名叫楚清漪,传说精神力高达3s,人美心善,出身高贵,是帝国军事学院所有人的梦中情人,也是帝国皇太女看上的太女妃。 烫手山芋! 幸好对方也没有让她负责的意思,三夜过后,沈黎拔腿就跑。不料她刚道别完,就被人一把抓住等等… 沈黎低头,看到一张完美到近乎妖孽的脸。对方抓着自己的军服,莹白的手指节泛红我有一部分公爵府的权限,我送你一程吧。 说是一程,结果楚清漪送了一程又一程。 眼见就要送回帝国了,沈黎打晕对方送到警察局,愉快地征服星辰大海。 — 十年后,一次意外跃迁,倒霉蛋沈黎被轰入了战场,被舰桥指挥官楚清漪一眼认出来,捞回战舰。 旧相识见面,一开始沈黎还挺开心的,直到某次楚清漪在她旁边接通一个视讯视频里,一个八岁左右的奶娃娃甜甜地喊妈妈。 沈黎看了一眼,瞳孔地震! 楚清漪笑笑,目光从光脑挪开看向她像吗?和你生的。 沈黎惊悚jpg! 但更惊悚的来了,楚清漪勾唇,妩媚一笑当年为了这个孩子,帝国王室可是闹翻了天。即使这样,新皇还是不死心,想让我成为她的皇后。 我讨厌这样。 楚清漪伸手,指尖落在沈黎惊恐的脸上,语气蛊惑所以,你要不要帮帮我 一起造个反? 这本主打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 一心翱翔宇宙的修理工alphax表面圣女内里妖孽的女王受omega...
印舟穿进abo世界,成了个空有一张脸,没演技没情商的花瓶alpha。黑粉身为Alpha长那么漂亮,一副欠标记的样,呵呵。原身最忌讳别人说他像omega,因为这个还酒精中毒没了。印舟穿来后,大大方方长得好看就该让全世界看到。他甚至接了个omega角色,身体力行地告诉黑粉,什么叫有演技能演O的alpha。片场,娱乐圈顶级Alpha顾青修气质温和绅士,很礼貌地对印舟说不好意思,这场需要咬你一口,放心,我会轻点。顾青修,所有omega的梦中情人,无可替代的alpha。从不在公共场合释放信息素,有着极强的自控能力。大家都说他的信息素肯定也是温和而包容的。印舟看着那张脸,掀起玩味的笑容,在暗处挑衅地拽着人家衣领顾老师,大家知道你的信息素其实很凶吗?后来,整个剧组感染信息素应激症,只能AO互相帮忙作临时标记。印舟见顾青修一直没找人,强忍不适撑着,将人拉到角落。故意说反正都是alpha,给你咬一口吧,只要你下得去嘴。还以为顾青修会暴躁,暴露本性。结果顾青修眸色深沉,反手将他压到墙上,尖牙擦过alpha的腺体一口咬了下去。就这么欠咬?印舟忍着腿软嘴硬敢不敢咬深点?剧一播就成为年度爆款,两人第一次合作就爆了一对cp。cp粉啊啊啊两个alpha演得跟真的一样,磕死了磕死了!剧粉印舟是个Alpha?卧槽演得也太绝了!AlphaO起来真没omega什么事。粉丝舟舟要A可A,要O可O,我粉了个神仙啊啊啊!!所有人疯狂求他们合作二搭。然后他们就真的二搭,三塔了,全网沸腾,这两个alpha怕不是来真的?!...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