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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最后一批客人送走,陆知敏站在院门口,抬手看一眼手腕上的钻石腕表,时间显示已经接近凌晨零点,妹妹的生日会,最后是她这个姐姐成了主角,也是没办法,今晚请来的都是她的朋友,她不招呼谁招呼。
陆知敏本来还想着,借这个机会,把妹妹拉进她的朋友圈,毕竟妹妹来a市读书,以后八成也会留在这边工作,有好的交际圈,对她未来的工作也有好处,可惜妹妹不爱交际,总找借口躲起来,她今晚大半时间都用来找妹妹了,倒是妹妹的闺蜜顾苗,是个活泼可爱的,今晚就交到不少新朋友。
陆知敏站在路灯下吹了一会儿风,转头看向自家的豪宅,妹妹的房间和顾苗的房间都熄了灯,一楼和三楼依旧灯火通明,但她知道,她的丈夫肯定没有在卧室等她,他大部分时间都喜欢呆在书房里,后来书房的一面墙安装了一张隐藏式的大床,他更多时候,都是在那里度过的。
今晚的繁华喧闹,就好像一场梦,梦醒了,她依旧是孤独的。
正当她提起裙子准备往回走的时候,身后忽然响起一声短促的汽车喇叭声,陆知敏转头看去,别墅旁的街道上,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一辆劳斯莱斯幻影,那是苏志勇的座驾,车子刚好停在树荫的阴影里,没被路灯照到,所以陆知敏一开始就没注意到。
她沉默地和车子对峙了一会,见车上的人没有下来的意思,她有些心虚地回头看一眼别墅,然后提着裙摆,朝车子小跑过去,刚接近车子,后车门就打开了,陆知敏心跳加速,深吸口气后,便动作利落地坐进去。
她几乎每天都在和苏志勇偷情,早已没了羞耻心,苏志勇对性事的瘾头很大,她也是,两人几乎是一拍即合,除了第一次她是被公公强奸的外,后面几乎都是和奸了。
陆知敏刚坐进后座,立刻就被苏志勇抱进怀里,一个火热滚烫的吻便落了下来,苏志勇这辆车是定制的,驾驶室和后座有隔板,隐私有保障,有好几次,陆知敏是在车子行驶中,被公公按在座位上操干的,感觉确实很刺激。
这两天,陆知敏忙着办生日宴会,苏志勇忙着出差,两人都是憋了两三天,身体格外饥渴,一抱到一起,就吻了没完。
苏志勇性格火爆,动作也粗鲁,嘴刚亲上,手就想去撕她的裙子,他以为会像以前一样,儿媳的裙子都非常好撕,儿媳也会很配合,可今晚,他刚准备撕,却被儿媳制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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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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